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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澳洲境内无签证人士喜提绿卡开启幸福生活

Alan 2021-6-6 18:03 2235

摘要:  时间回到2017年的下半年,文中的主人公Z女士找到迪智,说明的自己的情况并寻求帮助,此时她旅游签证已过期8年。

时间回到2017年的下半年,文中的主人公Z女士找到迪智,说明的自己的情况并寻求帮助,此时她旅游签证已过期8年。

她在2010年持有旅游签证来到澳洲后,本想看望当时的病危婆婆,但老人仙逝又随后引发了很多家庭矛盾,最后导致夫妻离异。这期间Z女士的旅游签证已经过期,成为了大家口中的“黑民”。Z小姐人心灰意冷无意回国这样一晃八年时间过去了。本以为日子就这样混下去直到有一天Z女士遇到了一位能关心她懂她的A先生。A先生不仅想和Z女士共度余生,还希望能够让Z女士长久的留在澳洲。

迪智的律师团向客户介绍了的此类案列的时间轴及相应阶段的办理办法,客户有了清晰的蓝图和各阶段的工作,并愿意和团队一同努力。如此,签证递交,并在3个月后,Natural justice信函也如期而至。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原则,是指任何权力机构,比如移民局,要对申请人作出产生不利影响的决定时,须听取其本人的事件缘由再基于综合信息做出决定。这是西方古老的司法原则,用来防止对弱势一方的歧视。

然而,鉴于Z女士的签证历史,不离境递交签证并不是易事,因为她还受到Schedule 3条款的限制。

“Schedule 3条款”是指,在澳洲境内提交签证申请的申请人,要么在其上一个签证的有效期内提交申请,要么在其失效的28天之内提交。 换言之,Z女士在澳洲境内超过了其签证过期的28天,已经不能满足Schedule 3的条款,不能在境内递交签证。除非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并获得移民官的采纳,来豁免Schedule 3条款,否则就将被拒签。

迪智的律师团队根据以往同类案例的成功经验,收集了各种担保人及申请人的背景信息,提供了长达6页的律师陈情信及数十个支持性证明文件,最终获得的**的结局。

整个过程还有个插曲,就是在递交签证后,Z女士的过桥签没有工作权利,无法申请税号并寻找工作,导致生活窘迫。同样在团队的帮助下用时一周帮客户拿到了这3年期间的工作权利,Z女士在电话中哽咽的表达了对迪智团队的感激和认可。

以下是Z女士签证过程的简要时间轴:

2018.6 递交配偶签证申请
2018.9 自然公正信函
2019.12 获得体检信
2021.6.2 配偶临签签发 同日配偶永居签发

如果您有任何澳洲签证疑问,请不吝垂询,迪智团队将为您排忧解难成为移民及各类签证路上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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